台灣在近幾年所謂的彩繪村盛行,多半以直接移植國外著名卡通人物、台灣復古塗鴉為主,希望製造話題,並藉此創造或提高商機。然而這樣的做法已牽扯到原創的著作權法,以及彩繪村經營者或民宿業者以無實質金錢上的付費方式換取原創的創作,有遊走在勞工法邊界的嫌疑,並產生強烈的爭議。但暫時撇開法律規範的議題,從台灣品牌行銷的角度出發,抄襲的風氣對於台灣與塗鴉者本身都具有十足的破壞力,以下將會以台灣的國家觀光品牌經營與台灣藝術家的品牌發展兩個觀點來探討。
台灣的觀光品牌經營
從台灣觀光經營的方向探討現況,可分為三大問題:
首先,從國外著名卡通人物的爭議來看,未經過授權並模仿畫作的方式不僅牽扯了智慧財產權的糾紛,更有可能因為此舉動把台灣本地的不法行為搬上國際檯面,遭國際創意藝術產業人士的撻伐,使台灣的形象受創。
第二,抄襲國外著名卡通既非本國文化也非原創的山寨文化,和台灣並無直接的關連,若要稱得上是台灣獨特的景點過於牽強。或許對台灣人而言,一時之間可以引發熱潮,然而對外國遊客來說並沒有吸引力。舉例而言,比較太魯閣與彩繪村,具有台灣特色及地理風情的太魯閣,對外國遊客反較有觀光價值,也因此太魯閣的外國遊客也相對較多。
第三,從台灣當地觀光的角度出發,大量複製貼上的行銷行為,本來的文化特色會漸漸被消磨殆盡。也由於這類抄襲圖像廣泛可見,本地觀光客會對該圖像感到麻痺,不再感到特別或新奇。
塗鴉者本身的品牌發展
另一方面,對於塗鴉者也造成直接的影響。的確彩繪的風氣提供塗鴉者發揮的空間並產生短期的宣傳效果,然而無薪的配合方式對於塗鴉者的生活及長期經營會呈現反效果;此外,單單彩繪國外卡通人物的創作,除了被批評畫工的問題,也被批評毫無創作可言,對於塗鴉者本身希望藉由這樣的機會發展自有品牌,可說是徒勞無功。
這樣的彩繪村熱潮,在短時間內的確會製造話題性,但創作者須把許多當年風靡一時的例子做為前車之艦,觀光景點邁入山寨化將會使台灣的觀光品牌經營身陷危機,發展具有當地特色的觀光產業才是永續之道,增加台灣的觀光深度與價值。除此之外,台灣的創作者也需要審思個人的藝術品牌經營,以不付費的方式求機會的確增加了曝光。然而個人創作價值也跟著下降,尤其市府和商家需求的卡通彩繪,不但不具廣告行銷的作用,反倒使創作者遊走在法律邊緣,傷害自身的形象,值得抄襲者們深思。
文/品牌志特約記者 林宜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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